[中国法院网发布《非法获取虚拟货币行为的定性》]金色财经报道,中国法院网发布了非法获取虚拟货币行为的定性,对非法获取虚拟货币行为的刑法定性:
第一种观点认为,刑法修正案(七)生效后,凡是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其中储存、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且情节严重的,都不应再以盗窃罪论处,而应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非法获取虚拟货币(虚拟财产)以外的其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应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处罚,但是,以盗窃方式获取虚拟货币这种类型的电子数据,主要针对的是虚拟货币所有者的财产权益,因此应认定盗窃罪。
第三种观点认为,盗窃虚拟货币构成犯罪的,同时触犯盗窃罪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可择一重罪处断。引起上述意见分歧的关键在于对虚拟货币的概念及法律属性还没有达成共识。
在明确了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的前提下,非法获取虚拟货币可以分情形予以认定:如果行为发生于2017年9月之前,该阶段交易的虚拟货币可以作为刑法意义上的财产,又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属性,同时构成盗窃罪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按照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断。
如果行为发生于2017年9月之后,此时的虚拟货币不应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产,不能以侵财类犯罪来规制。行为人通过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侵入并修改数据的方式获取比特币出售获利,没有造成计算机系统功能实质性破坏或者不能正常运转的,应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蚂蚁集团携手共建数字版权链:金色财经消息,近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蚂蚁集团蚂蚁链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以共建数字版权链(DCI体系3.0)为核心抓手,以共同推进中央网信办、中宣部等十六部门联合批准的国家“区块链+版权”特色应用试点项目为契机,探索构建互联网版权服务创新机制和产业新生态,助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此次合作双方将共同致力于满足海量数字内容对版权保护与服务创新的迫切诉求,面向互联网平台亿级用户提供即时DCI申领、按需办理数字版权登记的版权权属确认服务。[2022/8/2 2:53:47]
广西:有力推动中国和东盟在区块链等领域合作:金色财经报道,《人民日报》9月9日刊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蓝天立署名文章《把独特区位优势更好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文章提到有力推动中国和东盟在区块链等领域合作,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2021/9/10 23:14:12]
中国银行李建刚:将运用区块链技术参与雄安新区土地补偿、“智慧森林”供应链融资等核心业务:据人民网雄安报道,雄安新区首批四家分行级银行机构今日正式获准开业。其中,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行长李建刚表示,中国银行主动对接“数字雄安”,运用区块链技术参与新区的土地补偿、“智慧森林”供应链融资等核心业务,代理发放了新区首笔临时占地补偿款。另外,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兼河北雄安分行筹备组组长任鹏表示,建行依托新一代系统、人脸识别、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协助雄安新区管委会搭建好住房租赁监测平台和住房租赁交易平台,并在雄安新区三县上线运行。[20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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