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监管局拟制定虚拟资产相关会计准则]9月6日消息,韩国金融监管局局长李福贤表示,为消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解释和应用过程中出现的会计处理不确定性,计划制定虚拟资产、制药和生物相关会计准则,目前正在对虚拟资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讨论,当下正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列出,或将以加强披露的方式进行。此外,李福贤表示,“如果特定企业持有虚拟资产,就允许在注释中记载或作为其他公示事项进行公示,这是现在的政策方向”。(News1)
其它快讯: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接受韩元支付的海外交易所必须向FIU报告: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Eun Seong-soo 13日表示,位于国外的虚拟货币交易所也必须向金融情报室(FIU)报告。被问及像币安这样的海外交易所是否受FIU报告的影响时,Eun主席表示,根据《特别规定法》,“如果通过韩元支付与国内客户进行交易,则须进行FIU注册”。据悉,根据《特别规定法》,虚拟货币交易所必须在9月24日前满足ISMS认证和实名账户等条件,如果交易所没有完成向金融情报室 (FIU) 的报告,则必须停止营业。(韩联社)[2021/7/13 0:47:39]
动态 | 因加密货币交易管理不善 韩国金融监督局警告两家银行:据cointelegraph消息,韩国金融监督局(FSS)对国民银行(Kookmin Bank)和农协银(Nonghyup Bank)进行了审查,发现“与虚拟(货币)交易业务相关的不合理因素”,称它们缺乏对加密货币交易和反(AML)监管。然而,当地媒体文章指出,由于监管标准并不明确,FSS的命令仅适用于与实名验证服务签约的一些账户,而不适用于加密交易所账户。[2018/12/4]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拟将数字货币交易定义为数字货币处理业务:韩国最高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委员会(FSC)主席崔钟库(Choi Jong-ku)周三对Bithumb被攻击一事发表评论称,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需要使数字货币交易系统稳定,并通过数字货币处理业务加强对交易者的保护。为实现这一目标,已向国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报告和使用指定的金融交易信息的修正案草案。根据该草案,政府将把数字货币交易定义为一种数字货币处理业务。韩国经济新闻引用了数字货币对策副总监Hong Sung-ki的话重申,该法案的颁布“并不意味着虚拟货币交易所在法律上得到认可并被纳入该系统。”[201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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